品牌因此成了应召女郎,招之即来,挥之就去。
上海滩上有一个黑社会的老大叫杜月笙。曾经有一天,杜月笙把一个很有才华的弟子送到了黄埔军校去念书。这个弟子是他的得意门生,这个人就是成了后来的国民党军统局局长的戴笠。当时戴笠非常不明白,说,我好好地跟着你,为什么你就把我送去黄埔军校念书呢?杜月笙,他师傅就跟他讲了一句,说,"你要知道什么叫黑社会?黑社会就是夜壶。夜壶,撒尿要用的那个夜壶。"说,"黑社会就是那夜壶,便急的时候谁都拿来用,用完了,它就很快地被放到了最阴暗的角落。"
不幸的是,我们很多的企业和企业家把品牌就当作了夜壶。
我当然明白这些企业的苦衷:有的正处在生死存亡的边际线上,现金第一;有的缺乏品牌化营销的经验,心中无底;有的吃过品牌决策失误的亏,一朝被蛇咬,别说见到井绳怕,见到有花纹的领带都怕了。
所以,错不在企业,更不在品牌本身,而在于品牌化营销做得不够好,或者是经念歪了,或者是没有做到位。
其实,品牌是为生意服务的,或者说品牌本身就是一盘生意。作为企业主,作为经营者,有谁会反对生意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