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通常将互联网服务分为门户、搜索引擎、电子商务、网络游戏等等。在这里,电子商务是一个狭义的概念,它主要指的是“物流生意”。
当九十年代中期,电子商务概念崛起的时候,学者们曾经细致的勾勒她的远景。电子商务从广义而言,“物流生意”只是最基本的生意,除此之外,“数字数据流生意”、“信息流生意”也是重要组成部分。实际上,门户中的新闻资讯和搜索引擎就是典型的“信息流生意”。新闻资讯和搜索引擎是信息服务的两张“脸”。搜索引擎本质是信息服务,因为你要通获取的对你有价用的信息,而不是搜索本身。新闻资讯作为一种相对被动的信息获取方式,可以归结为PUSH方式;而搜索引擎是一种主动的信息获取方式,可以归结为PULL方式。
电子商务的本质作用是使得交流和交易变得成本低、效率高、效应大。传统行业的营销经典理论,都有市场区格和市场细分的说法。在现阶段,电子商务还是一种和旧经济紧密捆绑的商业形态,因此,也必然深受其影响。也就是说,市场区格和市场细分成为电子商务的创业者下意识的行动指南,并且开始走向极端:不停的市场细分,不停的寻找下一个市场区格,并且将之称为创新。创新、创新、再创新成为一种诅咒套在头上。实际上,创新并不是万能的。何况,这种创新充其量只是去发现、去挖掘。不是说电子商务不需要市场细分,但是,过度的市场细分只会“南辕北辙”。传统行业早已经经历过这个困境。菲利浦·科特勒在《水平营销》里指出:市场细分与定位策略的不断运用尽管扩大规模,最终会导致市场的饱和与极度细分。从长远看,市场细分弊大于利,而且会降低产品的成功率。
自从中国互联网有了门户的概念后,就有了平行门户和垂直门户的区分。一个是做全,一个是做专。前者是超市,后者是专卖店。后来,搜索引擎开始兴起,同理,又有了平行搜索和垂直搜索的说法。总之,一旦有人想要做全、做广,就会有人做专、做细。“一寸宽、一里深”是当前创业者的圭臬。“一寸宽、一里深”的说法当然没错。但是不停的寻找市场区格、过度的细分市场的做法不仅重蹈传统行业的“弊大于利”,更有违电子商务的本质。原因就在于,过度细分导致用户使用成本增高、效率变低、效应变小。例如搜索引擎,用户购物,有专门的购物搜索引擎,如果购物是购书,又有专门的购书搜索引擎(确有这样的搜索引擎)。表面上看起来似乎一环套一环,是贴身服务。但是这样发展下去,就会出现搜索搜索引擎的搜索引擎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