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的最终目标,是获得消费者的忠诚度。所有营销手段,都应当围绕“多渠道、最广泛的接触消费者并获得消费者好感”这一目标进行。
数字经济的到来,对全球诸多领域的商业模式都产生了颠覆性影响;其中之一是产生了网络营销这一崭新营销模式。电子邮件、搜索引擎、弹出式广告等都成为新兴的广告手段,使得企业的营销手段更加精准,而且大大降低了营销成本;然而,06年9月,由网友自发组成的“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向北京海淀法院递交诉状,起诉有关网站的不正当网络营销手段;自此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反流氓软件运动”;引起了全国上下对网络营销这一新兴营销模式的关注。我们看到,很多企业在尽情享受新兴网络技术带来的优惠的同时,却迷失了营销的方向。
迷失之一:点击率为王。目前互联网中衡量网站受欢迎程度的最重要标准,是网站的点击率。点击率高的网站,就代表着客户群体广泛,受社会欢迎程度高,因而更容易受到风险投资家的青睐,也有助于企业提高其在同行业中的影响力。网站的点击率是如此重要,以至于一些企业采取了种种非常规手段进行网络营销。根据北京网络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网上调查,有数以万计的网民向该协会举报其电脑被强行安装软件,遭到浏览器挟持且无法卸载等;而实际上,饱受此类侵扰的网民远远不止这个数目。这些非常规网络营销手段的共同特点就是:不惜以牺牲消费者利益为代价,强制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
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营销的最终目标,是获得消费者的忠诚度。所有营销手段,都应当围绕“多渠道、最广泛的接触消费者并获得消费者好感”这一目标进行。“反流氓软件运动”表明,当企业的营销手段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时,这种营销必定是失败的。
迷失之二:单向沟通;互联网技术为企业与消费者沟通提供了新的形式。电子期刊、博客、RSS等日益被广泛用于企业与消费者沟通。这些渠道非常有效的传递了企业希望传播的信息。然而遗憾的是,很多企业热衷于将自己的信息传递给消费者的同时,却忽略了利用互联网技术鼓励消费者主动与企业沟通。
在这方面,宝洁公司无疑做出了表率。例如,宝洁采用其基于Web的创新技术来改善聆听消费者意见的能力。通过互联网执行在线消费者的研究和理念调查,宝洁不但降低了成本,而且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使宝洁可以更快地将消费者愿意购买的产品推向市场。正如宝洁总裁兼首席执行官A.G.Lafley所言:“一、两年前,我们在全球进行数千份理念测试和消费者调查时,需要6到8周时间,今天我们在48到72小时内即可完成大部分理念测试,且成本低得多,可靠性相同甚或更高。这就是互联网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