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17名被告人在国务院于1998年4月18日发布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后,组织、参与并实施非法传销活动,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判处17名被告7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判处了不等的罚金。宣判后,17名被告当庭均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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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派康传销案”主犯被判有期徒刑7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17名被告人在国务院于1998年4月18日发布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后,组织、参与并实施非法传销活动,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判处17名被告7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判处了不等的罚金。宣判后,17名被告当庭均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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