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下,抓住发展机遇,突出区位优势,加快了事业发展步伐。
中医药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成立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18个有关部门参加的自治区中医药工作厅际协调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全区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已经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同意2008年开展中医类别中医(壮医专业)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
中医机构内涵建设不断加强。获得了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共建设1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6个“十五”重点专科(专病)强化项目、8个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15个中医医院急诊急救科和4个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33个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开展医院管理年第三周期活动,并组织中医专家考评组进行督查。开展等级医院评审活动,6家医院通过了等级评审。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自治区壮医医院分别确定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建设单位,自治区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被评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开展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自治区中医医院已列入全国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单位。
中医药服务新农合和社区卫生工作不断推进。全区中医医院均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将适宜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补偿范围、常用的中成药和中草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采取降低中医中药起付线和提高报销比例等政策措施。积极探索提供优质、方便、价格合理的中医药服务的措施和途径,引导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中医药服务;北海市海城区成功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南宁市青秀区和桂林市七星区已通过国家复核评估。
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增强。加强了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开展中医药防治艾滋病项目,设立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专家工作小组和定点医疗机构,举办中医药防治艾滋病、急诊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和传染病防治知识与技能培训,完成316例艾滋病临床观察,提高了艾滋病的治疗水平,群众受益明显,在社会上获得了较好的评价。
中医和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形式创新。广西中医学院积极探索传统中医、对外中医、壮医药等多样化和特色化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推行“系院合一”管理体制和临床教学改革,开展产学研合作等均取得了实效。首届中医专业(壮医方向)本科生毕业并全部就业。委托广西中西医结合医院、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等单位培训乡镇卫生院中医和民族医药临床技术骨干、县级中医医院技术骨干400多人、乡村医生1100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