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商局监督检查我省35家大型保健食品经营户,严格抽查虚假宣传和制售假冒伪劣保健品的行为。
此次检查中,执法人员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印发到每个保健食品经营户手中,督促保健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货台账、保健食品质量责任和不合格保健食品退市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保健食品批发配送环节中商品来源不清、票证不全等突出问题。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工商局将与大型保健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同时,还将对保健食品质量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抽样监测,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引导消费者安全、健康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