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是营销要素中最为敏感的因素,由于在4P营销组合要素中,只有价格是直接表明企业收入多寡的要素,因此我们常常说:“价格是企业利益的标签!”从传统经济学的观点看,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不能随意改动。然而从现代市场营销学的角度看,价格只有对市场变化做出灵活的反应,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我们接触过的企业中,许多企业对价格的认识仍很初级,甚至在定价时仍以“成本+税收+企业期望利润”的方式制定,完全不顾消费者所能承受的心理价位,也没有考虑价格对中间商、合作者的影响,更不用说考察竞争者的状况。事实上,价格并不仅仅表现在零售价、出厂价(也有叫供货价)等数字上,完整的价格概念应该是一个体系,一个合理的定价策略不仅要有利于促进销售、获取利润、补偿成本,也要考虑消费者、中间商、零售商等营销链条中各相关企业与个人的接受程度。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企业因为定价的错误导致整体营销的失败。在此,我们希望能根据我们的一些经验,就价格体系进行较为详细的阐述,与您共同探讨。
改变定价的观念:
在我们为企业进行营销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发现在产品定价时到市场上考察竞争对手价格的企业占44%,而去研究消费者、进行消费者价格测试和调研的不足10%。大多数企业定价是以企业自己的最大利润或期望利润为出发点,以综合成本+期望利润+税收的大公式进行定价,最多再参考一下竞争产品的定价。成本和客户可接受的最高价是定价时需要考虑的两个首要因素,企业不能做亏本买卖(售价不能低于成本)是任何人都可以理解的,但一厢情愿也绝对是行不通的。那么一个合理科学的价格到底应该由谁作为出发点?是企业的生产部门还是营销部门,是物价局还是消费者?整合营销传播的观点中4C对价格这样描述:忘掉价格,而要看消费者能够为该产品支付的成本是多少!当然这只是一种思考方式,并不是让你随时准备把厂里的设备卖掉转做它行。这里面至少有两层含义值得我们思考:一是在正式上马一个产品之前,如果仔细核算后得出该产品的成本是90元,结果通过调研下来,消费者能够接受的价位最高也只是90元,超过就没人或很少有人会买,那么这个产品还做不做?我们认为如果没办法大幅度降低成本,干脆别做;第二:如果一个产品的成本价是10元钱,结果通过调研得知消费者普遍接受的价位是100元,那么定什么价格呢?我们认为还是定100元(国家对价格进行限制的行业和产品除外)。



























